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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南方都市報」昨天有一則看起來像是小三挑釁原配的廣告,遭到工商局警告,說這則涉嫌炒作產品。

這則廣告寫的是「前任張太:你放手吧!輸贏已定。好男人只屬於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祝你早日醒悟。搞好自己,願,天下無三!」最後署名張太。

這則廣告引起許多網友關注。網友留言表示:「不知有多少張太要對號入座了。」還有網友表示要人肉搜索出這個找小三的張先生。網友還充分發揮惡搞精神,紛紛開始創作「張太體」廣告,其中還包括颱風「潭美」向颱風「尤特」發出的警告。

廣東省工商局官方發布通告說,這則廣告是為某產品發出的商業炒作。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廣告不得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他們昨天約談了相關人員,命令報社立即停止發布這類廣告,並要求積極採取相關措施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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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熟男小李被妻子抓包夜歸,李妻偷拿老公內褲化驗,發現有精液反應,暗中查看老公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發覺老公和小三曾在車上對話,小三除了有連續「嗯」的歡愉聲,還說「我的褲子呢?」車上也有穿脫褲子的拉鍊聲。李妻提告兩次失敗,鍥而不捨再告,檢察官細心聆聽後,確認兩人搞車震,昨將兩人依通姦罪起訴。

據了解,40多歲的小李和小三是同事,李妻去年9月底發現老公晚歸,內褲有精液反應,懷疑和女人車震,暗中查看老公的行車記錄器取得事證。

李妻拿著這些聲音檔及老公內褲,向檢方控訴老公外遇。她指稱,老公曾在車上向小三發出「求愛語言」,現場還有愛撫和性交等高潮呻吟聲。

全案歷經2名檢察官偵辦,檢方雖然發現行車記錄器裡有「奇怪」聲音,包括小三曾在車內發出6次「嗯…」聲,另有3次拉拉鍊聲等,但檢方認為,不能光靠聲音檔就認定2人通姦,兩度不起訴。

李妻再接再厲,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北檢再次勘驗車內錄音檔,發現李男當晚載小三到山上聊天,他在車上問小三「讓我碰一下,要不要?」之後聽到拉鍊聲,女方還問:「我的褲子呢?」充滿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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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疑似拐童的事件,有一名媽媽帶著兒子,在新竹玻璃工藝博物館附近公園散步,突然有名男子走到旁邊,還企圖伸手抱童,幸好被媽媽發覺,趕緊抱著小孩快速逃離現場,隨即報警處理,防止真的有人受害。

 



公園裡常常是小朋友的天堂,家長常帶著孩子,到這邊走走散步,不過在新竹又傳出疑似拐童事件,6日下午一位黃媽媽,帶小孩到玻璃工藝博物館附近公園散步,發現一名黑衣男子在涼亭裡,用平板電腦朝母子倆方向拍攝,隨後趁著兩人走在偏僻石頭小路時,突然出現說,「弟弟好可愛、好帥」,黃媽媽假裝沒聽到不回應,沒想到,男子又更靠近的說「住在哪裡我送你們回家」,甚至還想伸手想抱孩子,媽媽簡直嚇壞了,抱起兒子倉皇逃離,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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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顏漢文涉嫌謀殺住持奪寺產疑案,原本他的涉案證據並不明確,結果最後栽在女人手裡!原因是他的小三、前高雄高分院工友張印華到案後,咬出顏知情,且張女還在日記上寫下關鍵案情以及與顏男搞曖昧;顏栽在紅粉知己手中,自己也始料未及。

小三來頭不小 前夫舅院長退休

全案目前除了顏漢文遭羈押外,另有退休雄檢法警楊振豐和張印華2人也被押。其中張女原名張碧治,她頗有來頭,19歲結婚,第一任丈夫的親舅舅是院長退休,第二任丈夫是前國代劉孟昌;張女多年前任職法院期間,因盜刷同事信用卡而請辭。

本月5日,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劉俊儀指揮廉政署和潮州警分局等幹員展開搜索前,考量掌握到的顏漢文涉案證據不明確,一旦動到張印華等人,勢必驚動到顏,被迫一併搜索顏的住處和職務宿舍,希望找到涉案證據。此外,雄檢偵辦楊等人疑涉司法黃牛案,曾提供監察譯文等情資,對偵辦顏案有一定程度助益。

但讓全案急轉直下的關鍵是,張女到案後全盤托出,供出今年4月間,她和陳穎甫企圖開車撞死金山寺住持釋圓塵,及去年9月陳穎甫開槍射殺他未遂二案,顏漢文均知情外,顏並在開槍後第2天,大夥兒在餐廳討論幫陳嫌請辯護律師及談安家費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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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47歲曾姓人妻愛上比62歲郭姓丈夫年輕10歲的莊姓「老王」,多次要求老公離婚被拒,前晚3人談判又破局,曾婦竟氣得當場跳海輕生,「老王」見狀跟著跳下去救人,丈夫則蹲在岸邊乾著急;曾婦獲救上岸後,餘怒未消嗆丈夫:「你不願跟我離婚,不然告我們通姦好了!」

警方指出,曾婦與郭男的3名兒女均已長大成人,曾婦去年結識52歲莊男,陷入熱戀,兩人多次當著郭男的面出雙入對,毫不避諱。

契兄發簡訊 跟你老婆有染

曾婦為了莊男,多次央求丈夫簽字離婚遭拒,前晚8點約郭男至基隆火車站前談判,莊怕郭不來,還用手機發簡訊給郭稱:「我跟你老婆曾經打╳╳。」郭男氣得赴約,3人在街頭大吵,警方獲報趕來勸阻,發覺是難解的三角戀情。

郭男不滿嗆聲:「我就是不要離婚!」甚至怒嗆莊:「你給我3000萬元,我就簽字!」警方見3方愈談火氣愈大,要求3人各自回家,但3人意猶未盡,轉往基隆海洋廣場繼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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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夫婦上周五到戶政所辦離婚,女兒氣得逃學出走,夫妻找回愛女後,三天後兩夫妻重回戶政所,這次辦的是結婚登記。

 

戶政人員說,這對夫妻離婚當天表情冷漠,連正眼都不看對方一眼;本周一再來辦結婚登記時,有說有笑。猜想讓他們言歸於好的原因,是來自女兒的逃學抗議,決定破鏡重圓,二度結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四十三歲黃男與卅四歲妻子結婚十五年,有二名女兒,分別是十四歲和一歲,兩人原本感情很好,日前不知何故吵架,黃妻堅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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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日電)原有幸福家庭的女軍官蘭姊,外調金門後,慘遭軍中長官性侵,家庭因而破碎。蘭姊選在今天軍人節站出來,呼籲終止軍中性侵。

今天是軍人節,勵馨基金會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終止軍中性侵,現場邀請曾在軍中遭受性侵的女軍官蘭姊現身說法。國防醫學院畢業的蘭姊,38歲就成為少校軍官,原本已結婚生子的她,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卻在外調金門後,人生因此變調。

蘭姊說,原在本島軍醫院服務的她,因遭同儕誣告陷害,被迫留下丈夫小孩,獨自外調到金門,剛到金門沒多久,就遭遇性侵未遂,之後更被軍中長官性侵;為保護家庭,她只能隱忍並獨自承受悲傷,精神情緒也因此大受影響,最後丈夫離她而去,孩子也在不安中長大。

後來經過勵馨諮商輔導,加上宗教力量,終於讓她走出陰霾,重新站起來,蘭姊更將她的遭遇撰寫成書。

她表示,洪仲丘案也是因長官濫用職權過度操練,因而逼死一位優秀青年,自己的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她認為,「國軍真的需要被改變」,讓其他軍中性侵案得到應有的申訴和調查,她也呼籲各界關注和團結,共同終止軍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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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黃旭磊、陳賢義/綜合報導〕已婚男子李京樺為女友歡樂慶生,意外出現一個男子送來的生日禮物,兩人為此爭吵拉扯,最後演變成女子離奇死亡、李男「載屍旅遊」與駕車336公里展開馬拉松棄屍等黑色情節。

李京樺昨到高雄左營警分局投案,指日前被人發現陳屍在台東太麻里海邊的女浮屍,是他的同居女友林斯涵。他否認殺人,強調林女疑喝酒過量死亡,他一時慌張才從高雄開車至台東棄屍;但警方認為全案疑點重重,訊後先依棄屍罪嫌送辦,林女家屬今將赴台東認屍,確認後解剖釐清死因。

續攤時曾吵架 女一度要跳車

警方調查,從事殯葬業的48歲李嫌,與離婚的50歲林女同居左營。8月26日為林女生日,兩人當晚到左營一家海產店慶生,接著到林女之前上班的卡拉OK店續攤;席間店內有男客送生日禮物,李懷疑有人追求女友,怒將女友帶離,駕車開上國道十號,兩人在車內爭吵,林女一度氣得開車門要跳車,被李嫌拉回。

男稱:摩鐵起床 發現她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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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姓婦人懷疑許女是小四,涉聯合小三黃女向丈夫鄭男施壓,夫婦倆與小三聯手找許女談判,涉嫌強押她上車,黃女雖是小三,還要求小四許女須付1000萬元,才准她和鄭在一起,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自由罪判鄭男6個月,陳女、黃女分別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被告鄭男從事工程行,其妻陳女與小三黃女,懷疑鄭與許女有染,欲找她談判,去年2月26日晚上,夫妻與黃女一行3人駕車到高雄市「日盛卡拉OK」,許女見鄭等人抵達,起身離開之際,鄭涉嫌抱住她,黃女打開車門,許女掙扎哭喊「我不要」、「不要上車」等語,鄭男仍強押上車,造成許女手腳受傷。

車行至旗山糖廠,陳、黃2女質問許女,與鄭有何曖昧?黃女還說,若許女要和鄭在一起,須付1000萬元給黃女養小孩,不然就和鄭一刀兩斷,許女拒絕,雙方僵持不下。

期間,許女藉口欲上廁所,黃女還在廁所外監視,但因許女的友人孫男一再撥電話,陳女才在隔天凌晨1點,開車載許女返家。但開庭時,許女強調與鄭是朋友,否認是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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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上FB之後忘記登出,讓婚外情曝光!台中市楊姓女子和蕭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經常使用臉書聊天,沒想到楊女忘了「登出」帳號,其丈夫使用電腦時連結到其臉書網站,赫然發現她和蕭男的「鹹濕」對話,因而提起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2人坦承犯行,法官判處他們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楊姓女子和隔鄰的蕭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經常使用臉書(facebook)聊天,在去年1月間,楊女的丈夫使用家中的電腦上網,連結上臉書網頁時,就跳入妻子的帳號,赫然發現妻子與蕭男經常聊天,在談話內容中,楊女擔心2人的婚外情曝光,蕭男要她「打死不認」,並引用法院判決,認為就算對方有他們接吻照片,只要沒有任何上床的證據,都告不成;而楊女也回應說:「嗯!那現在一直到離婚,都不能愛愛了。」

妻反告丈夫 妨害電腦使用罪

楊女的丈夫將這些對話列印下來,並控告2人涉嫌妨害家庭,檢方偵辦之後將他們起訴。楊女也反告丈夫妨害電腦使用罪,但檢方偵辦後認為,楊女在臉書上設定「管理系統儲存密碼」,在系統關閉後再進入,隨即看到前一個使用者的登入畫面,不用再打入帳號與密碼,因而並不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

至於楊、蕭所涉及的妨害家庭部分,台中地院審理時,2人都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楊女曾向丈夫坦承此事,且根據其臉書上的聊天內容,認定2人確實有婚外情,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3月。2人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2人才坦承有婚外情,並和楊女的丈夫達成和解,因此法官判處他們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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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新竹發生一起情殺命案,高姓女子懷疑女同事另結新歡,持刀砍殺女友,高達233刀,一審,她被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法官本來要將她判處死刑,但由於上訴人是高姓女子,判決不得比原判決還重,只能維持無期徒刑,但這樣的結果,死者家屬,不能接受。

穿白色衣服,戴黑框眼鏡,31歲的高姓女子,哭求原諒,但一切都已經太遲,去年6月,她懷疑女友一名已婚的羅姓女子,另結新歡,就趁她在洗澡時,拿水果刀狂砍233刀,羅姓女子命喪刀下,行兇後她甚至還打給死者的先生。

一審時,法官認為,高姓女子態度冷酷手段兇殘,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宣判,法官撤銷原判,本來要加重為死刑,但由於上訴人是高姓女子,根據上訴審中的制度,不能判得比一審還重,只能維持無期徒刑,死者家屬不能接受,因為任憑她道歉再多,都弭平不了失去親人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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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陳姓男子懷疑越籍女友另結新歡,又不滿質問對方時遭嗆,憤而持刀砍傷女子,再以毛巾勒斃對方。最高法院判刑13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在高雄市某市場擺攤的56歲陳姓男子,民國100年初與相差26歲的越籍阮姓女子同居在高雄市燕巢區。

陳男後來至屏東縣小琉球工作,但他因多次聯繫阮女未果,又發現對方自行更換門鎖,懷疑阮女另結新歡,去年10月間闖入屋內質問阮女,不料反遭阮女嗆「年紀大了、又沒有錢」,陳男因此持菜刀猛砍對方。

阮女負傷逃到房間,陳男仍不罷手,以瓦斯桶撞破房門,再持水果刀割斷阮女頭髮、上衣與內衣,並用毛巾猛力勒斃對方。陳男事後報警自首。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陳男適用自首規定,減刑後,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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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37歲曾姓男子與小三歲女友交往兩年,今年7月分手後,曾男不滿前女友與他人交往,將親密照與煽情對話,轉傳給情敵,意圖破壞兩人感情,前女友看到照片憤而向派出所提告,曾男不但未能挽回感情還吃上官司。

被害女子向警方表示,前男友所拍照片,並沒有被強暴脅迫,只是氣不過,都已經分手了,為何不能好聚好散。曾男表示,只想破壞他倆感情,引此僅傳給情敵一人而已,沒有對外散布,非常後悔也願意向前女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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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LINE聊高潮姿勢

〔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新竹一名37歲曾姓工程師,與小他3歲的護士女友交往2年,7月時因認為女友劈腿,竟將交往期間的性愛照及MSN、LINE煽情對話,全部傳給情敵,導致女友和情敵分手,女友一氣之下,對曾男提出妨害秘密罪及民事賠償告訴。

這名外貌冶艷的女友日前帶著對話檔案、照片等「證物」到警局對曾姓男子提告,包括4張她裸體在床上為曾男口交的親密照,以及2人2年來的對話紀錄,多達200多頁,內容露骨,包括2人討論做愛姿勢、要怎樣做才會高潮、還有穿護士服角色扮演等對話,其中甚至還有她和「前前男友」的調情對話內容。

她向警方表示,在曾男之前、之後的男友都是工程師,之前的男友同樣也是因分手後心懷不滿,也曾將他們的對話紀錄寄給曾男看,希望破壞他們的感情,這次曾男手上才會握有這些對話紀錄,一併寄給新男友看。

談角色扮演 露骨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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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毒犯日前才因拉K被警方逮捕,警方發現她已經懷孕5個多月,卻還不顧胎兒健康繼續吸食毒品,警方詢問之後,女子竟說「不知孩子的爹是誰」,當場讓警方傻眼。女子稱說自己並不想要這個孩子,但也沒錢拿掉,警方除了搖頭不已,也懷疑她是藉由陪睡來換毒品,警方訊後將她移送法辦。

這名26歲懷有身孕的謝姓女毒犯,7月初因為犯毒而與夏姓男友被逮,夏男被收押,謝女則坦稱拉K驗尿而未送辦。警方在14日追查夏男的好友43歲的石姓男子,不料又遇到謝女,發現她竟在石男租屋處。根據《聯合報》報導,謝女上月26日被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結果當場被逮個正著。

警方在14日晚間,趁機埋伏在石男租屋在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的大樓,趁他外出買便當時當場逮捕。警方前往石男租屋處,當場起出安非他命一小包、吸食器等,意外發現謝女也在屋內,當場將2人帶回警局偵訊。

石男稱說自己並無販毒,謝女則坦承當天有吸食K他命,但警方發現謝女肚子微微隆起,詢問之下謝女才坦承已經懷孕5個多月,但她稱說自己因為多人發生過性關係,不知道生父是誰,她也不想要這個孩子,但因沒錢墮胎而只好留住。警方懷疑謝女長期吸毒缺錢,可能靠陪睡換毒品,訊後將謝女和石男分依詐欺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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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報戶口 男嬰從母姓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賴姓男子98年去世後,母親辦理除戶證明時,赫然發現他96年與妻子陳女離婚後,隔年戶籍裡竟多了一個從母姓的兒子,賴母憤而提告,法官深入調查後發現陳女所言多處破綻,甚至不敢進行親子血緣鑑定,依偽造文書罪判她徒刑4月。

起訴書指出,陳女87年與賴男結婚,兩人分房多年並於96年離婚,然陳女97年6月在新北市產下一名男嬰,竟未經賴男同意或授權,於97年7月在新竹市香山戶政事務所,偽簽賴男姓名及盜蓋賴男印章,表示賴男與陳女約定男嬰從母姓。

陳女又另行起意,98年2月在香山戶政事務所偽簽賴男姓名及盜蓋賴男印章,表示協議將孩子權利義務更改由陳女單獨行使。直到賴男98年11月死亡,家屬辦理後事及相關戶籍作業時才發現。

庭訊時陳女矢口否認行使偽造私文書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行,辯稱都有經過賴男同意才去戶政機關申請登記,所為都經賴男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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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已婚的李姓男子和黃姓女子發生婚外情,李妻到汽車旅館抓姦時請警查扣現場床單和垃圾桶內穢物,事後在黃女衛生護墊上驗出兩人DNA,黃女被判通姦罪並賠李妻24萬元。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和黃姓女友99年認識,黃女明知李男是已婚身分卻還是和他往來密切,李妻指稱,黃女常半夜打給李男,李男每次接完電話就跑去台中,自己完全聯絡不到他,她指稱黃女和李男的簡訊很曖昧。

李男和黃女去年3月連續3晚投宿在苓雅區一家汽車旅館,同年3月23日李妻請警陪同前往,知會汽車旅館通知李男後,李男隔了20分鐘才下樓開鐵捲門並隨同到樓上的房間。

李妻和員警進到房間後,請警方帶回床單和垃圾桶內的物品蒐證,同時採集李男和黃女DNA。事後刑事警察局鑑定出黃女使用過的護墊上有李男精液,並在李男精液斑上皮細胞層檢出和黃女DNA符合的型別,加上旅館消費明細證明,判定兩人有通姦行為,判黃女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附帶民事賠償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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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姓男子去年與一名十五歲輕度智障少女交往,他被指控與少女未成年姊姊共謀設局用藥性侵小女友;士林地院根據證人證詞認定沈犯案,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八年六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少女姊姊的部分,另由少年法庭處理。

判決指出,去年七月十四日傍晚五點多,少女姊姊在住處趁少女上廁所時,將安眠藥放入礦泉水中給她喝,同晚十一點多她意識不清,沈性侵得逞。事後,被害少女懷孕告知父親,報警提告。

沈否認犯案,辯稱不知道女友的姊姊下藥。但被害少女指稱她隔天起床,姊姊告知她有用藥並讓她與男友上床,當下她很生氣。少女姊姊則告訴法官,她猜想妹妹想要有性經驗,當天下藥沒跟妹妹說,隔天才說出。

法官從沈及被害少女姊妹證詞,認定沈知道姊姊對妹妹下藥,且他還親自確認過女友是否昏睡。

審理中,沈自承未經過少女同意發生性行為,且女友清醒可能不會想發生性關係,因為是女友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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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著結婚照偷吃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錢利忠/台北報導〕身材高挑有氣質的甜美空姐,婚後竟偷吃小她19歲的乾兒子,還面對著結婚照親熱!

夫看到床覺得好髒

經營複合式餐飲店的焦姓男老闆指控,8年前曾任空服員的37歲馬姓妻子,和店裡當工讀生的18歲朱姓乾兒子發生婚外情,至少在自己臥室床上、車上、咖啡店廁所等處偷情5、6次,從此讓他「看到家裡的偷情床就覺得好髒、好噁心」,一度不敢進臥室;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焦男已原諒被告,且超過法律追訴時效,昨做出不起訴處分。

焦男昨受訪表示,他沒有原諒被告,他是今年才確認妻子和工讀生通姦,過去他們把朱男當成乾兒子疼愛,朱男還曾替妻子歡慶母親節,他懷疑是妻子勾引朱男,讓他戴綠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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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男子與公司女同事發生「黃昏之戀」,不但到處偷情,甚至還到公園「打野砲」。之後2人感情變調,女方向丈夫坦承外遇,還和對方發生75次性關係。丈夫聽後怒不可遏,向對方提出妨害家庭,並求償150萬。法院審理後斟酌雙方學歷和收入等考量,判決男子賠償30萬,換算每次「嘿咻」代價4千元。

被控告妨害家庭的58歲簡姓男子,在台中市一處木器工廠上班,他與有夫之婦的洪姓女同事過從甚密,從09年2月起開始,2人便偷情發生關係。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人平均約每週1次的頻率發生關係,地點除了在簡男住處外,甚至還常到工廠附近的公園「打野砲」。

簡男搭上有夫之婦卻不低調,四處還向同事張楊2人的不倫戀,洪女得知後憤怒不已,去年7月2人關係交惡,洪女則向丈夫坦承出軌外遇,平均每週嘿咻1次,前後至今共約發生75次性關係。丈夫聽後怒不可遏,氣得向簡男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

簡男到案後坦承不倫戀,也不否認2人發生關係達75次,法院判決簡男9月徒刑;洪女丈夫本提出民事求償150萬,法官審酌其學歷和收入,判決簡男賠償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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