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南方都市報」昨天有一則看起來像是小三挑釁原配的廣告,遭到工商局警告,說這則涉嫌炒作產品。

這則廣告寫的是「前任張太:你放手吧!輸贏已定。好男人只屬於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祝你早日醒悟。搞好自己,願,天下無三!」最後署名張太。

這則廣告引起許多網友關注。網友留言表示:「不知有多少張太要對號入座了。」還有網友表示要人肉搜索出這個找小三的張先生。網友還充分發揮惡搞精神,紛紛開始創作「張太體」廣告,其中還包括颱風「潭美」向颱風「尤特」發出的警告。

廣東省工商局官方發布通告說,這則廣告是為某產品發出的商業炒作。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廣告不得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他們昨天約談了相關人員,命令報社立即停止發布這類廣告,並要求積極採取相關措施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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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熟男小李被妻子抓包夜歸,李妻偷拿老公內褲化驗,發現有精液反應,暗中查看老公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發覺老公和小三曾在車上對話,小三除了有連續「嗯」的歡愉聲,還說「我的褲子呢?」車上也有穿脫褲子的拉鍊聲。李妻提告兩次失敗,鍥而不捨再告,檢察官細心聆聽後,確認兩人搞車震,昨將兩人依通姦罪起訴。

據了解,40多歲的小李和小三是同事,李妻去年9月底發現老公晚歸,內褲有精液反應,懷疑和女人車震,暗中查看老公的行車記錄器取得事證。

李妻拿著這些聲音檔及老公內褲,向檢方控訴老公外遇。她指稱,老公曾在車上向小三發出「求愛語言」,現場還有愛撫和性交等高潮呻吟聲。

全案歷經2名檢察官偵辦,檢方雖然發現行車記錄器裡有「奇怪」聲音,包括小三曾在車內發出6次「嗯…」聲,另有3次拉拉鍊聲等,但檢方認為,不能光靠聲音檔就認定2人通姦,兩度不起訴。

李妻再接再厲,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北檢再次勘驗車內錄音檔,發現李男當晚載小三到山上聊天,他在車上問小三「讓我碰一下,要不要?」之後聽到拉鍊聲,女方還問:「我的褲子呢?」充滿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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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疑似拐童的事件,有一名媽媽帶著兒子,在新竹玻璃工藝博物館附近公園散步,突然有名男子走到旁邊,還企圖伸手抱童,幸好被媽媽發覺,趕緊抱著小孩快速逃離現場,隨即報警處理,防止真的有人受害。

 



公園裡常常是小朋友的天堂,家長常帶著孩子,到這邊走走散步,不過在新竹又傳出疑似拐童事件,6日下午一位黃媽媽,帶小孩到玻璃工藝博物館附近公園散步,發現一名黑衣男子在涼亭裡,用平板電腦朝母子倆方向拍攝,隨後趁著兩人走在偏僻石頭小路時,突然出現說,「弟弟好可愛、好帥」,黃媽媽假裝沒聽到不回應,沒想到,男子又更靠近的說「住在哪裡我送你們回家」,甚至還想伸手想抱孩子,媽媽簡直嚇壞了,抱起兒子倉皇逃離,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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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顏漢文涉嫌謀殺住持奪寺產疑案,原本他的涉案證據並不明確,結果最後栽在女人手裡!原因是他的小三、前高雄高分院工友張印華到案後,咬出顏知情,且張女還在日記上寫下關鍵案情以及與顏男搞曖昧;顏栽在紅粉知己手中,自己也始料未及。

小三來頭不小 前夫舅院長退休

全案目前除了顏漢文遭羈押外,另有退休雄檢法警楊振豐和張印華2人也被押。其中張女原名張碧治,她頗有來頭,19歲結婚,第一任丈夫的親舅舅是院長退休,第二任丈夫是前國代劉孟昌;張女多年前任職法院期間,因盜刷同事信用卡而請辭。

本月5日,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劉俊儀指揮廉政署和潮州警分局等幹員展開搜索前,考量掌握到的顏漢文涉案證據不明確,一旦動到張印華等人,勢必驚動到顏,被迫一併搜索顏的住處和職務宿舍,希望找到涉案證據。此外,雄檢偵辦楊等人疑涉司法黃牛案,曾提供監察譯文等情資,對偵辦顏案有一定程度助益。

但讓全案急轉直下的關鍵是,張女到案後全盤托出,供出今年4月間,她和陳穎甫企圖開車撞死金山寺住持釋圓塵,及去年9月陳穎甫開槍射殺他未遂二案,顏漢文均知情外,顏並在開槍後第2天,大夥兒在餐廳討論幫陳嫌請辯護律師及談安家費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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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47歲曾姓人妻愛上比62歲郭姓丈夫年輕10歲的莊姓「老王」,多次要求老公離婚被拒,前晚3人談判又破局,曾婦竟氣得當場跳海輕生,「老王」見狀跟著跳下去救人,丈夫則蹲在岸邊乾著急;曾婦獲救上岸後,餘怒未消嗆丈夫:「你不願跟我離婚,不然告我們通姦好了!」

警方指出,曾婦與郭男的3名兒女均已長大成人,曾婦去年結識52歲莊男,陷入熱戀,兩人多次當著郭男的面出雙入對,毫不避諱。

契兄發簡訊 跟你老婆有染

曾婦為了莊男,多次央求丈夫簽字離婚遭拒,前晚8點約郭男至基隆火車站前談判,莊怕郭不來,還用手機發簡訊給郭稱:「我跟你老婆曾經打╳╳。」郭男氣得赴約,3人在街頭大吵,警方獲報趕來勸阻,發覺是難解的三角戀情。

郭男不滿嗆聲:「我就是不要離婚!」甚至怒嗆莊:「你給我3000萬元,我就簽字!」警方見3方愈談火氣愈大,要求3人各自回家,但3人意猶未盡,轉往基隆海洋廣場繼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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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夫婦上周五到戶政所辦離婚,女兒氣得逃學出走,夫妻找回愛女後,三天後兩夫妻重回戶政所,這次辦的是結婚登記。

 

戶政人員說,這對夫妻離婚當天表情冷漠,連正眼都不看對方一眼;本周一再來辦結婚登記時,有說有笑。猜想讓他們言歸於好的原因,是來自女兒的逃學抗議,決定破鏡重圓,二度結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四十三歲黃男與卅四歲妻子結婚十五年,有二名女兒,分別是十四歲和一歲,兩人原本感情很好,日前不知何故吵架,黃妻堅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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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日電)原有幸福家庭的女軍官蘭姊,外調金門後,慘遭軍中長官性侵,家庭因而破碎。蘭姊選在今天軍人節站出來,呼籲終止軍中性侵。

今天是軍人節,勵馨基金會今天舉行記者會,呼籲終止軍中性侵,現場邀請曾在軍中遭受性侵的女軍官蘭姊現身說法。國防醫學院畢業的蘭姊,38歲就成為少校軍官,原本已結婚生子的她,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卻在外調金門後,人生因此變調。

蘭姊說,原在本島軍醫院服務的她,因遭同儕誣告陷害,被迫留下丈夫小孩,獨自外調到金門,剛到金門沒多久,就遭遇性侵未遂,之後更被軍中長官性侵;為保護家庭,她只能隱忍並獨自承受悲傷,精神情緒也因此大受影響,最後丈夫離她而去,孩子也在不安中長大。

後來經過勵馨諮商輔導,加上宗教力量,終於讓她走出陰霾,重新站起來,蘭姊更將她的遭遇撰寫成書。

她表示,洪仲丘案也是因長官濫用職權過度操練,因而逼死一位優秀青年,自己的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她認為,「國軍真的需要被改變」,讓其他軍中性侵案得到應有的申訴和調查,她也呼籲各界關注和團結,共同終止軍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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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黃旭磊、陳賢義/綜合報導〕已婚男子李京樺為女友歡樂慶生,意外出現一個男子送來的生日禮物,兩人為此爭吵拉扯,最後演變成女子離奇死亡、李男「載屍旅遊」與駕車336公里展開馬拉松棄屍等黑色情節。

李京樺昨到高雄左營警分局投案,指日前被人發現陳屍在台東太麻里海邊的女浮屍,是他的同居女友林斯涵。他否認殺人,強調林女疑喝酒過量死亡,他一時慌張才從高雄開車至台東棄屍;但警方認為全案疑點重重,訊後先依棄屍罪嫌送辦,林女家屬今將赴台東認屍,確認後解剖釐清死因。

續攤時曾吵架 女一度要跳車

警方調查,從事殯葬業的48歲李嫌,與離婚的50歲林女同居左營。8月26日為林女生日,兩人當晚到左營一家海產店慶生,接著到林女之前上班的卡拉OK店續攤;席間店內有男客送生日禮物,李懷疑有人追求女友,怒將女友帶離,駕車開上國道十號,兩人在車內爭吵,林女一度氣得開車門要跳車,被李嫌拉回。

男稱:摩鐵起床 發現她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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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陳姓婦人懷疑許女是小四,涉聯合小三黃女向丈夫鄭男施壓,夫婦倆與小三聯手找許女談判,涉嫌強押她上車,黃女雖是小三,還要求小四許女須付1000萬元,才准她和鄭在一起,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自由罪判鄭男6個月,陳女、黃女分別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被告鄭男從事工程行,其妻陳女與小三黃女,懷疑鄭與許女有染,欲找她談判,去年2月26日晚上,夫妻與黃女一行3人駕車到高雄市「日盛卡拉OK」,許女見鄭等人抵達,起身離開之際,鄭涉嫌抱住她,黃女打開車門,許女掙扎哭喊「我不要」、「不要上車」等語,鄭男仍強押上車,造成許女手腳受傷。

車行至旗山糖廠,陳、黃2女質問許女,與鄭有何曖昧?黃女還說,若許女要和鄭在一起,須付1000萬元給黃女養小孩,不然就和鄭一刀兩斷,許女拒絕,雙方僵持不下。

期間,許女藉口欲上廁所,黃女還在廁所外監視,但因許女的友人孫男一再撥電話,陳女才在隔天凌晨1點,開車載許女返家。但開庭時,許女強調與鄭是朋友,否認是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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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上FB之後忘記登出,讓婚外情曝光!台中市楊姓女子和蕭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經常使用臉書聊天,沒想到楊女忘了「登出」帳號,其丈夫使用電腦時連結到其臉書網站,赫然發現她和蕭男的「鹹濕」對話,因而提起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2人坦承犯行,法官判處他們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楊姓女子和隔鄰的蕭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經常使用臉書(facebook)聊天,在去年1月間,楊女的丈夫使用家中的電腦上網,連結上臉書網頁時,就跳入妻子的帳號,赫然發現妻子與蕭男經常聊天,在談話內容中,楊女擔心2人的婚外情曝光,蕭男要她「打死不認」,並引用法院判決,認為就算對方有他們接吻照片,只要沒有任何上床的證據,都告不成;而楊女也回應說:「嗯!那現在一直到離婚,都不能愛愛了。」

妻反告丈夫 妨害電腦使用罪

楊女的丈夫將這些對話列印下來,並控告2人涉嫌妨害家庭,檢方偵辦之後將他們起訴。楊女也反告丈夫妨害電腦使用罪,但檢方偵辦後認為,楊女在臉書上設定「管理系統儲存密碼」,在系統關閉後再進入,隨即看到前一個使用者的登入畫面,不用再打入帳號與密碼,因而並不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

至於楊、蕭所涉及的妨害家庭部分,台中地院審理時,2人都否認犯行,但法官認為楊女曾向丈夫坦承此事,且根據其臉書上的聊天內容,認定2人確實有婚外情,分別判處他們有期徒刑3月。2人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2人才坦承有婚外情,並和楊女的丈夫達成和解,因此法官判處他們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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