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謝文瑄╱新北報導】

現役軍人黃麟凱不甘與女友王品智分手,還讓母親代償9萬元「分手費」,在新訓中心擬定復仇計畫,預先購妥童軍繩等犯案工具,前天趁休假潛入女方住處,勒死前女友及其母親。女方父親昨日在殯儀館悲慟下跪,希望黃男被判100個死刑。新北地檢署晚間向法院聲押黃麟凱獲准。

20歲黃麟凱與王品智同為三重工商學生,2人在高二相戀,成了羨煞旁人的班對。但王女順利畢業進入北部1間大學夜間部讀書,黃男卻留級1年,今年才畢業。

2人在一起2年多,因生活環境及價值觀不同,雙方漸漸起爭執,黃男也三不五時以娛樂為由,花光王女的20幾萬元積蓄,讓女方家屬不滿,2人最後在9月分手。

警方調查,黃男上個月17日赴宜蘭金六結接受新兵訓練,29日放假返鄉,但他當天晚間8點多竟已先購買童軍繩、手電筒等犯案工具;晚間11點由母親陪同下,與女方及其母親討論債務問題,雙方發生激烈口角,最終談妥條件,並簽下一紙協議書「黃男母親代還9萬元,雙方從此互不相欠」,點燃黃男胸中的復仇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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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航空一名副機師和小他廿五歲的情婦生女,兒子在他電腦發現床上親密照,婚外情曝光;華航考量感情糾葛恐影響飛安,調他任地面學科老師,他不服而離職。華航認為他提前離職,提告求償違約金與訓練費用,法院判副機師得賠美元與台幣合約一百廿二萬元。

 

這名副機師(五十五歲)原為空軍飛行員,退伍後進華航,一九九七年起擔任波音七三八機型副機師;六年前被派至大陸,任華航轉投資的揚子江快運航空七四四機型巡航駕駛員。

 

副機師與妻子結婚廿八年,育有兩子,七年前他以「不快樂」為由要離婚。大兒子某日返家,在電腦資源回收筒內發現父親與女子床上親密照。妻子調查,丈夫竟認領一名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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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現在的「小三」似乎愈來愈大膽、愈來愈高調!一名已婚男子和女同事發生婚外情,2人搞外遇、玩車震,不料「小三」竟公然將和情夫出遊的影片連結,轉貼在元配臉書,甚至還留言騷擾對方。元配得知十分氣憤,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地檢署29日依通姦罪起訴2人。

這起小三公然在元配臉書留偷情影片網址、還公然向元配嗆聲的案件,發生在99年9月至12月。34歲的陳姓男子與「小三」梁姓女子是新北市一間食品公司的同事,2人在4個月內「暗通款曲」,共嘿咻了8次,其中5次竟是搞「車震」,其他3次分別在溫泉旅館和梁女住處。

陳妻的臉書在去年9月,接著一個交友邀約,不久便收到丈夫和一名女子出遊的影片連結,陳妻看了之後大為震驚,詢問丈夫之後,丈夫坦承外遇出軌,並得知梁女就是「小三」,因此對丈夫和小三提告。

陳男在法院坦承犯行,並且向妻子自白和道歉;梁女則否認並未發生這麼多此性關係,還說自己是遭人設計。士林地檢署29日依通姦罪起訴陳男和梁女,陳妻則因無法原諒丈夫出軌,今年4月已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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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元配開攻小三!網傳上海電視台主持人楊伶俐在微博上,暗批另一名主持人程蘭搶走自己老公,「小三還高談闊論道德素質」。她更披露細節,指對方為了表現出和丈夫合得來,竟然連星座都造假。

30日下午,有網友在微博爆料稱,「小三!!又一起正室大揭小三案!!兩位美女都是上海電視台的主持人…正室叫楊伶俐,小三叫程蘭…那麼故事要開始啦~搬凳子自備瓜子來圍觀吧!」

長微博中首先貼出一張照片,主角是程蘭,她拿著大大的草莓,看上去非常清純漂亮。隨後,又貼出程蘭的一段微博,這段微博是她日前針對「北京地鐵一女子彪悍罵外國婦女」所發表的評論,她說:「女人的談吐,顯示了她所受的教育、家庭環境和價值關。男人當心被禿鷹啄瞎雙眼,她今天能這樣對別人,明天就能這麼對你,對你的孩子。」

程蘭的評論獲得知名作家六六的讚賞,但楊伶俐意有所指地發微博表示:「世上最可恥的是,就算做盡無恥的事,還可以在自己的微博上高調談論…一個沒有底線的女人憑什麼談論素質?簡直是污染大眾污染空氣。那麼介入別人家庭,用下流換部二手車、一個二手包的作風,難道是家裡的教育方針?作為同行表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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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一名耳鼻喉科醫生沈迷於舞廳,與洪姓舞女偷情生子,兩人交往期間,醫生還騙洪女「妻子是他的大嫂」,法院認定舞女嚴重破壞他人家庭,判決賠償70萬元遮羞費給醫師娘。

據了解,這對夫婦均為醫學系畢業,男方在大醫院服務,女方則自己開診所,並在86年底結婚,育有多名子女。99年底,醫生流連舞廳,認識被告即舞女後,以念研究所課業繁忙、精神狀況不穩定等種種理由,不回家睡覺。

原告即醫生娘原以為丈夫的情形是壓力太大所致,後來才慢慢發現內情,其夫與洪女曾多次親密出遊日本等地,後來甚至生下小孩,認為他已無心於家庭,兩人乃於去年3月間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但其夫在婚姻關係期間偷吃,因此要求舞女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

舞女則說,現代社會現實狀況,男女在一起未婚生子的狀況很多,原告提出信函、簡訊等資料,僅能證明兩人交往,但不能證明她知悉醫生有家庭。並說,醫生說原告是他大嫂,不是妻子,不知道兩人有夫妻關係,拒絕賠償。

舞女不知他已婚 拒賠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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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自家抱瓦斯桶

〔自由時報記者李容萍/龍潭報導〕愛不到就放火,這種男人太恐怖!桃園縣大溪鎮男子李政修,不滿劉姓前女友另有新歡,月前先在自家抱瓦斯桶與警消對峙,要脅劉女復合,前夜竟跑到龍潭鄉劉女老家潑汽油縱火,還先打電話威脅當時在外地的劉女「不復合,我就要做一條大條的…」,劉女以為他隨便講講,沒想到他居然真的放火,萬幸屋內劉家3人都獲救,警昨晨趁李男熟睡時逮人;劉女痛斥︰「真夭壽!」後悔交友不慎。

警方調查,前晚9點多,做粗工的李政修(42歲,公共危險、竊盜及妨害公務前科)騎單車至龍潭鄉大賣場,買了一大兩小瓶礦泉水,倒光後持空瓶至隔壁加油站加了150元汽油,趕往劉女(38歲)的龍潭鄉成功路老家。

晚上10點多,李男摸黑到達劉家附近,先打手機威脅劉女復合,劉女不理他,李男掛掉手機後,就從電線桿爬上劉家1樓頂,再攀2樓鐵窗爬上2樓屋頂,由上而下潑灑汽油進屋;再爬下1樓頂的遮雨棚,點燃汽油引發大火後,躍下地面逃離,雖被鄰居發現而將他圍住,但他趁亂逃逸。

一家三口及時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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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歲知名音樂創作人李坤城,與十七歲林姓小女友交往,本月初兩人到屏東墾丁旅遊四天,期間少女的父親因打電話也無法讓女兒回家,氣得報警指李涉犯和誘罪,李到案否認。

 

台中警方上周聯絡到李坤城並通知到案說明,李到派出所堅稱,絕無妨害家庭,是女友告訴他「她父親知道且同意二人出遊」,他為了一圓女友的夢想,才安排墾丁四日遊,逛海生館和墾丁美景。

 

警方說,李坤城女友的父親,本月初得知兩人到墾丁玩後,曾打電話給女兒要求回家,雙方通話後,因女兒仍不願回家,因此報案,指李坤城涉嫌誘騙女兒脫離家庭。警方表示,因少女未滿廿歲,又已離家,李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妨害家庭罪章的和誘罪,近日內將通知少女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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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年逾45歲的林姓男子,有多次喝酒鬧事罵妻子的紀錄,其妻不堪其擾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不料,他前天深夜再度發脾氣,拿蒼蠅拍追老婆作勢打人,其妻躲避時不慎摔倒受傷,警方認為拿著蒼蠅拍追妻子,涉嫌違反家暴令,將他當場逮捕移送法辦。

豐原分局調查,林某夫婦結褵約30年,但林某卻經常酒後鬧事亂發脾氣,去年秋天某日酒後罵老婆「瘋女人」﹑「雞歪」,其妻向法院聲請家暴令獲准,禁止林某以語言等方式對她施暴。

老婆已驗傷 不願提告

調查顯示,前天晚間林某再度喝酒鬧事,嘴巴不斷辱罵髒話,卻又口語含糊,其妻聽不清楚他講什麼,僅隱約知道是辱罵之語,不料,林某突然拿一支塑膠製的蒼蠅拍,揮舞作勢要打老婆,其妻趕緊走避,卻從3樓走下樓時不慎自己摔倒,林某停止追逐,卻不探望妻子傷勢,獨自到客廳看電視。

違反保護令 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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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巿電腦族宅男許俊吉,去年初在中國取得一個手機監控軟體,自行改寫精進功能後,架設網站開起「多媒體徵信社」攬客,客戶中有一名台北市知名券商經理斥資5萬元買軟體,監控在酒店上班的「小四」,「小三」知情後也購買軟體實施反監控,另有2女也購買軟體用來監控男友,結果網站被檢警破獲,幢幢諜影全都曝光。

監控軟體 行蹤無所遁形

桃園地檢署調查,35歲許俊吉是個整天窩在電腦前的宅男,在桃園市住處經營「多媒體」個人徵信社,去年初他從中國取得一個手機監控軟體,返台後自行改寫程式增進功能,將軟體安裝在特定智慧型手機,只要透過事先設定的電郵帳號,就可監聽該手機的通話、顯示通聯紀錄、攔截簡訊與包括LINE、APP等線上訊息、GPS定位、下載電話簿,更可進行手機現場環境的錄音,還可藉此取得臉書帳號闖入查看私訊,一旦遭到監控,手機主人的私密活動將無所遁形。

許男靠著這個手機監控軟體,架設網站主打「終極的移動間諜方案」吸客,還號稱到府服務,果然生意絡繹不絕,一名台北市某知名證券公司經理大偉(化名),擁有元配、小三及小四,但他怕在酒店上班的小四與其他酒客勾勾纏,設法取得小四的手機讓許植入監控軟體,代價為5萬元。但大偉意料不到的是,與他同公司的小三獲悉後醋勁大發,也購買監控軟體植入到他的手機裡,監控他的活動。

案經高雄市刑大於去年7月破獲,檢方傳喚相關被害人,獲悉遭到親密愛人監控時全都不敢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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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2日電)花蓮某大專已婚的莊姓體育老師與校內女學生發生不倫戀,女方事後要求分手並指控男方性侵,但法院審理後判決無罪。

莊姓教師於民國96年12月起與這名女學生交往,但女方於99年1月間發現男方已婚,且女方此時也另結交男友,因此向莊姓教師要求分手。

莊男隨後邀約這名女學生到租屋處一起吃午飯,女方事後指控男方在用餐後,以手撫摸她的身體及胸部,雖然女方表達拒絕並推開男方,但最後仍被男方壓制在沙發上強制性侵得逞。

女方提告莊男以強暴脅迫方式性侵,經花蓮地檢署偵辦後起訴,但全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於日前判決莊男無罪。

花蓮地院的判決書指出,被告莊男坦承與女學生有性行為,但堅決否認涉及強制性交,經調查女學生的友人證述,這名女學生的男友知道女友仍與莊男交往,所以告知女友的父親,女學生在這種情形下,可能為保護自己而誣指被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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